书法艺术@研究| 魏晋玄学视域下的书法表现与书学特征( 三 )


东晋王羲之就是在魏晋玄学思想影响下的一位书法大家,他的书法创作不仅代表了一种时代的象征,而且在其书写过程中,老庄哲学思想中的“自然”与“自由”审美观念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显现。书法艺术@研究| 魏晋玄学视域下的书法表现与书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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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王羲之?长风帖(临摹本)(局部)?27.5cm×40.9cm?纸本?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黄庭坚曾对其评论:“王著临《兰亭序》《乐毅论》,补永禅师、周散骑《千字》,皆绝妙,同时极善用笔。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自胜李西台、林和静矣。”我们从王羲之的《兰亭序》中,能够看出他对结构、笔法、章法等技巧高度娴熟,作品变化多端、神韵兼备,情感自由与笔墨高度统一,是“书意”(书法表现的意识倾向)和“心意”(书法家内心的情感流露)的高度融合。王羲之在《记白云先生书诀》中曾说:“书之气,必达乎其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用笔抵锋,肇乎本性。”所以,古人认为书法体现着天地阴阳的变化,是“道”的表现。阳刚与阴柔,对于宇宙万物和书法艺术,都是有联系的,不可缺一。如王羲之《兰亭序》中仅“之”字的写法就有着丰富的变化,异同相互,有着美妙的节奏感和动态感。儒家在王羲之身上建立了理想的风格,体现古代士人技进于道的思想内涵。就艺术性质而言,“中和”之美则控制住了书家真挚的情感抒发。所以,古代的书评家又从纯艺术的角度构建了理想的书法艺术标准,这就是“自然”之美。王羲之还在《题卫夫人(笔阵图)》中云:“夫欲书者,先干研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先,然后作字。”这段文字也说明了在书法创作时要以“意”为先。就是书法创作的构思意向首先在脑中形成,在下笔的时候整个气脉和身体相通,一气呵成,整个过程是一种完全自然与自由下的书写状态。这在王献之的作品中也有所体现。张怀瓘就评价:“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这正是对魏晋玄学的思想继承。除此之外,还有一次名士聚会可以说明王羲之的自由精神。在魏晋,文人雅集是那个时代的时尚活动,名士们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与吟咏聚会,谈天论道。尤其是在永和九年(353)的“兰亭雅集”上,王羲之的一幅《兰亭序》使这次雅集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件盛事,并形成了以王羲之中心的“兰亭修禊”活动。《晋书·王羲之传》云:“会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谢安未仕时亦居焉。孙绰、李充、许询、支遁等皆以文义冠世,并筑室东土,与羲之同好。”来参加雅集的文士除了他和他的儿子亲戚外,大多都是王羲之的好友,如孙绰、孙嗣、庾友、庾蕴、曹礼等。而奇怪的是,此次参会的人大多都职位低微或是晚辈,并无重臣权贵参加。其实,王羲之就是想借此机会放任自由,以文艺创作为首要,而不是为了拉拢官员而故意造势。在这次以王羲之为中心的聚会上,也充分说明了他将权贵名利放置一旁,个人主义与自由精神可见一斑。他曾说:“吾素自无廊庙志,直王丞相时果欲内吾,誓不许之,手迹犹存,由来尚矣,不于足下参政而方进退……若蒙驱使,关陇、巴蜀皆所不辞。吾虽无专对之能,直谨守时命,宣国家威德,固当不同于凡使,必令远近咸知朝廷留心于无外,此所益殊不同居护军也。”也正说明如此。王羲之在书法创作中的探索上结合了老庄哲学中的自然与自由精神,形成了他特有的书学观念。他的作品透露着一种平和自由、含蓄有味的美学境界,在中国书法史和日本书法中享有重要地位与广泛影响。并且,王羲之对晋代书法的创作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一些富有创新的变革与实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书法风格。他的书法结构虽然多变,但法度严密,笔法简练却不失细腻,体现出自然天真与简约灵性的特点。王羲之的字,虽不像整齐般的汉隶,但却带有一种“可爱自然的自由之美”。因此,他代表了魏晋时期在书法创作中自然与自由意识的开拓者和实践者,成为历代书法的标榜与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