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靓蕾|是工作还是当母亲, 现代女性如何“为自己而活”?( 四 )


是工作还是当母亲 , 现代女性如何“为自己而活”是一个生存命题 。 要解决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之间的性别困境 , 要拓宽女性自身个人发展的空间 , 不仅仅需要打破职场好家庭观念中的性别歧视 , 寻求夫妻共同育儿的改变 , 也需要获得社会福利和公共制度的支持 。 这其中 , 最紧迫和最具现实意义的改变之一 , 就是承认包括家务和生育在内的女性再生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 保障婚内女性的个人经济权利 , 消除母职惩罚和照料惩罚 。
“爱的囚徒”:照料惩罚与隐形的家庭再生产
包括生育、照料、家务分工和母职在内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 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今性别不平等研究的经典议题 。 在继承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劳动再生产的理论之后 ,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开始定义日常生活和代际维系中的照料和生育等行为 。 简言之 , 女性在私人领域从事的“隐形的”劳动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功用和价值 , 但是由于此类劳动需要投入感情和关怀 , 被资本主义的劳动力市场认为“去技能化” , 难以兑现市场价值 , 从而对劳动的提供者(通常为女性)形成了一个新的剥削维度 。 在这一过程中 , 照料者对被照料者存在感情和爱的责任 , 家庭或亲密关系里的利他意愿和感情回报 , 也形成了家务劳动低薪酬、无经济回报的文化原因 , 学者称之为“爱的囚徒”(Prisoner of love)困境 。
李靓蕾有意识地把自身作为母亲和家庭照料者的身份视作是劳动力市场的个体 , 几乎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和经济学视角的母职研究的典型个案 。 李靓蕾甚至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家务劳动薪酬计算公式 , 以弥补自身受到的母职惩罚 。 她写道:“无论是过去还是现代女性 , 选择为家庭付出当家庭主妇 , 虽然实质上属于‘无酬’工作 。 但 , 这只是家庭成员角色的分配 , 也是家庭重要的支撑……这份工作的薪酬应该加总计算加上以你的能力不外出工作的机会成本 。 这应是所有家庭主妇透过自己努力应得的薪酬 , 而不是被赠予或施舍的 。 被分配到这个角色的人不应该是理所应当要永远没有经济能力或积蓄 , 而担任在外工作的那一方获得所有的利益和权利 。 ”
在她的辩解和自证中 , 尤其值得玩味的最后一段关于“跻身上流社会”的澄清 , 也体现了在“爱的囚徒”困境中女性的意愿、感情与家庭再生产劳动之间的张力:“我没有‘靠他’获得现在的生活 , 未来我不需要 , 也不会为了要跟他拿生活费而受任何的屈辱(虽然是我应得的 , 但是不用 , 谢谢 。 )我靠我自己的努力一样可以把孩子很好地养育成人 。 ”这一段叙事展现出了家庭成员中照料劳作的现实利益深刻地羁绊勾连着人的情感价值——李靓蕾必须小心翼翼地绕过“处心积虑拜金女”和“怀孕/离婚胁迫要钱”等性别歧视的道德暗礁 , 才能进一步争取婚姻内合理的经济权利 。
事实上 , 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谈论财产和利益分配是尤其敏感的 。 王家父子的回复也赤裸裸地展示了父权制的家庭照料安排中 , 社会不平等被镶嵌在家庭的爱与金钱的二元对立里 。 关怀和照料如果带有挣钱的目的就不再单纯 , 这样的文化意识形态预设形成了一对极富张力的矛盾 , 这样隐形而又根深蒂固的观念也造成了亲密感情和经济报酬的互斥性 , 进而 , 阻碍了照料者获得公正报酬的合理性 。 事实上 , 家庭劳动和育儿哺育的性别分工和无偿劳动让女性受到了性别惩罚;妇女回归家庭的再生产没有得到社会的物质及观念支援 , 更牢固地把她们困在家庭的私人领域中 。 感情劳动在家庭内部的交换价值也有限 , 造成了家庭妇女的家庭社会地位低下 。 而现有的法律中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形同虚设 , 法律和制度中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保障家务劳动者的利益 , 造成了家庭内部成员生存和发展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不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