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张汝伦|黑格尔和现代国家( 三 )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时曾说过 , 理论要有说服力的话 , 就要彻底 。 “所谓彻底 , 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 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 ”要了解人类中心论的现代社会 , 必须从它对人的理解着手 。 原子式孤立的个人既是现代性对人的基本描述 , 也是它自我理解和构建的主要意识形态假设 , 是一切现代价值系统的基石 。 自由归根结底是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 , 而权利则最终是占有和维护自我利益的权利 。 个人(自我)是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和前提 , 而非相反 。 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在市民社会中 , 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 , 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 。 ”因此 , 虚无主义是现代的宿命 。
虽然黑格尔承认市民社会是“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 , 但这绝不意味他承认或接受近代原子式孤立个人的概念 。 相反 , 他认为那种个人概念是一个虚构的神话 , 是一个社会创造的概念 , 是近代社会和社会秩序使人们认为自己首先是个人 , 而不是一个共同体 , 如家庭、社会等的成员 。 它使人们完全忘了这一点 。 因此 , 以这种个人概念为基础的自由和权利是缺乏规定的 , 是抽象的自由和权利 。 黑格尔讲的“抽象” ,不只是缺乏规定 , 更是指产生于个人意志和欲望的偶然和任意 。 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正是这种抽象自由和权利泛滥的结果 。
在黑格尔看来 , 法国大革命的问题不是像今天的有些人理解的那样 , 是因为进行了革命 , 而不是改良;而是“在一个现实的大国中 , 随着一切存在着的现成的东西被推翻 , 人们根据抽象的思想 , 从头开始建立国家制度 , 并希求仅仅给它以想象的理性东西为基础” 。 中国现代的历史又何尝不是这样 。 人们觉得一些抽象的原则甚至口号就有起死回生的魔力 , 而进化论赋予这些原则与口号的历史合法性 , 则使它们的鼓吹者有了替天行道般的勇气和自信 , 一切牺牲和代价与这些抽象原则许诺的美妙前景相比都不值得一提 。 建立现代政治制度绝不能是历史的延续 , 而只能是在一张白纸上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 走别人的路似乎天经地义 , 不同的只是走什么人的路 。 传统和历史理性的基础被完全忽略 。 这样产生的制度本身就不再有任何约束 。 问题不在于是否使用暴力—权力 , 而在于暴力—权力是否还有理性的约束 。 当抽象原则变得超历史地不可置疑时 , 它们就成为制度性暴政的主要起源 。
抽象权利和抽象自由始终是现代社会政治意识形态的基点 。 表面的具体(诉诸当下欲望与意志)恰好反衬出本质的抽象 。 现代政治与法律形式的普遍性正是这种本质的抽象的体现 。 这种形式的普遍性和抽象的自由与权利 , 给了充斥现代社会的事实的不平等与压迫以合法性 , 使得任何对这种事实的不平等和压迫的质疑和抗议 , 都成为政治上的反动 。 按照黑格尔的思路 , 问题当然不是要否定抽象的自由和权利 , 而是要将其扬弃 , 即上升到具体的自由与权利 , 即符合普遍理性的要求 , 在普遍理性的结构即国家中加以实现的自由和权利 。
然而 , 在自由主义者眼里 , 黑格尔的这种想法纯粹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玄思 。 在他们看来 , 国家只是仲裁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工具 。 维护现有的财产制度和市场制度是唯一的公共福祉 。 “法律的创制和实施 , 政策和制度的产生 , 只有在其全部维护功利原则时 , 才是合法的 。 ”但是 ,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在个人利益至上的社会注定是一句无法兑现的空话 , 实际情况是财富越来越集中在越来越少的人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