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仰借你的村庄 安放我的灵魂 论陈更生《我的村庄》( 二 )


村庄!仰借你的村庄 安放我的灵魂 论陈更生《我的村庄》
文章插图
二、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当我们说要寻找一部作品的审美特征,就说明实际上我们有可能已经把这作品看做一件艺术品进行解读。这不仅因为美学的研究主要对象是艺术,而且正如我们前文中所谈及,《我的村庄》是一部缘起于情感表达需要,并实现了以情动人、以情获得审美主体认可的作品——这是界定其拍摄为艺术活动和成果为艺术品的主要标志。但在这里,我们却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问题。通观全本图片,我们看到的都是以大家常说的“报道摄影”的手法拍摄,好像从不刻意地追求被我们称作摄影艺术手法的光影效果、色调变化、画面构成等等,也绝不按照自己的需要改变被摄者的自在状态。那么,抛弃了这些惯用的手法甚至抛弃了那些一般性的欣赏习惯,这样的摄影行为也可以叫做“艺术活动”吗?
这里首先要说的是,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手法和欣赏习惯并不能决定摄影行为以及结果本身(作品)的艺术或者非艺术属性。虽然被作者说成是“留下点回忆的真实影像”和“定格为永恒的记忆”的活动,可以是艺术的创作,也可以是非艺术的图像资料留存。而依照我们的一般经验,艺术与非艺术活动的区分,主要在于作品中情感的表达和精神内涵的水平。但是,《我的村庄》看起来也太像我们常见的报道摄影了,以至于我们不能一句话说清作者是在用弹花弓做一件厚实的棉被套,还是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村庄!仰借你的村庄 安放我的灵魂 论陈更生《我的村庄》
文章插图
村庄!仰借你的村庄 安放我的灵魂 论陈更生《我的村庄》
文章插图
正如我们欣赏王献之的《鸭头丸帖》,其文字内容的实用价值,不过相当于现代人用手机给朋友回复的一条短信。而其章法的疏朗俊逸,运笔的遒劲灵动,用墨的枯润得当,令后世历朝历代的欣赏者,得到了说不完道不尽的艺术享受。这就是说我们在作品中获得的美感,显然不是那十五个字的内容,而是来自欣赏主体的精神层面的审美趣味、审美经验。毋庸讳言,在完全不懂书法艺术欣赏的人眼里,《鸭头丸帖》是不具有审美价值的。同理,《我的村庄》在拍摄中使用了那些欣赏者非常熟悉的视觉符号,巧妙地拆去了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之间的藩篱。作者以看似“不经意”甚至是“不自觉”拍摄,把我们也带入到了曾经的生活场景之中,恰到好处地契合了我们过往生活中沉淀下来的审美经验和审美趣味,使我们也如作者一同成为他们的村里人。这就是卷首语中所说的“《我的村庄》\也是你的村庄”。也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所说:“追溯几乎每一个中国人的出身,其实都是来自某一个村庄。也许不是这一代,而是上一代,上上一代,你的祖辈,都曾经拖着两条泥腿,在村头的田间耕耘,那是我们每个人走出来的地方。”五千多年的农耕文明,不仅给我们所有人的外貌特征都打上了“村里人”的印记,而且也在我们心灵上刻下对乡村的眷恋,由此才有了在欣赏《我的村庄》时,仿佛是我们在拍摄,同时又仿佛被摄者就是我们那种奇特感受。正是作者依仗娴熟的报道摄影手法,强化了影像效果的随情、随心和随意,为我们创造了灵魂深处产生共鸣的可能。至于那些照片中的人的具体身份,或者那座土坯房以及矮墙、小树林究竟是谁家的,其实也与《鸭头丸帖》中文字的内容一样,在我们的审美过程中,是不重要的。照片的实证性也只是对被拍摄的那些乡亲有用,包括那些详实的文字资料,其实都是在增强作品的真切感,并只是通过这种真切感与欣赏相关。由此足以证明,陈更生抱的是琵琶而不是弹花弓,他弹的是“东风破”而不是棉被套。《我的村庄》从创作的缘起到创作过程,从作品的完成,再到成为欣赏者眼前的审美客体参与审美的互动,都是艺术的目的或行为。当然,这里并不是说非艺术的摄影就是用弹花弓网被套,而且也绝不贬义地看待这些生活行为,只是以此表明其为与艺术行为的区别罢了。倒是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的比喻,在这里觉得颇为妥帖,不光弹琵琶本身就是艺术行为,而且流行歌词作家使用的“东风破”一词,早已被揉进“乡愁”的含义,成为我们思乡情感表达的一种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