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主义|道德相对性与道德相对主义的张力——从实然与应然的互动视角看( 十 )


值得指出的是 , 某些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如此形成的同情理解 , 并不像他们自以为或某些哲学家解释的那样 , 是凭借从事实直接推出价值的“现实即合理”的方式实现的(在实然维度上理解了杀婴弃老的前因后果后 , 就直接赋予了这类做法应然维度上的正当意义) , 即既然这类做法是当地的流行习俗 , 并且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理据 , 它们就是道德上正当的 。 毋宁说 , 这种同情理解中依然潜含着可能连他们也没有意识到的对于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的自发指认:尽管乍一看让人感到义愤 , 但知道了其机制后 , 就会发现这类做法没有在道德维度上违反正义底线 , 而是出于实利维度上的不得已 , 所以 , 与其出于道德义愤谴责和惩罚这类行为 , 不如设法帮助这些族群改善生活条件 。 相比之下 , 倘若面对的是焚烧寡妇的现象 , 即便了解了这类习俗的前因后果 , 这些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素朴正义感还是会阻止他们采取宽容尊重的态度 , 因为与杀婴弃老的习俗出于实利方面的不得已截然不同 , 焚烧寡妇的习俗已经或多或少含有坑人害人的意图了 , 所以在道德维度上不可接受 。 否则的话 , 假如他们觉得对于焚烧寡妇的习俗也可以宽容尊重 , 或许只能表明 , 他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不可害人的正义感 , 以致变得麻木不仁了 。
某些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依据自己对于某些文化的杀婴弃老习俗的同情理解得出道德相对主义的结论 , 依然从一个侧面暴露了他们在事实认知和道德评判上的某种误区甚至扭曲 。 正如他们的研究成果所表明的那样 , 这些文化的绝大多数成员在族群内部恰恰体现了某种丝毫不逊色于生活资料相对丰富的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和善良意志 , 其中也包括了对于未被弃杀的老人、婴儿恪守尊老爱幼的德性规范 。 因此 , 就整体而言 , 在认同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方面 , 这些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别 , 也谈不上所谓的“道德相对性” 。 换言之 , 由于物质资料的极度匮乏所导致的杀婴弃老习俗 , 主要展现的是实利维度上由于物质生活的不同发展水平造成的相对性 , 并非道德维度上由于精神生活的不同发展水平造成的相对性;某些相距遥远、物质生活水平大致类似的文化拥有大致类似的习俗 , 也从一个角度表明 , 这种相对性主要与生活资料的极度匮乏相关 , 而不是与正义底线的实质差异相关 。 从这个角度看 , 依据某些文化在特定生活境遇下的杀婴弃老习俗就得出了道德相对主义的结论 , 即便在实然基础方面也存在严重的漏洞 , 并不足以为其应然理念提供可靠的事实支撑 。
其实 , 反差强烈的道德相对性现象主要发生在任何社会的内部 。 一方面 , 任何社会的多数成员都会认同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尽管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地贯彻到底) , 并构成了这些社会能够持续发展的伦理保障;否则的话 , 假如某个社会真的陷入了霍布斯极力渲染的“每个人对每个人开战”的“丛林状态” , 就只会在自相残杀中毁灭殆尽了 。 另一方面 , 任何社会也都有少数成员拒绝认同这条规范性的底线 , 却奉行“为了自己、亲人或团体的最大利益不惜侵犯其他人权益”的原则 , 从事坑人害人的不义行为 。 但尽管两者间的鲜明对照也是因人而异的道德相对性的典型体现 , 却少有道德相对主义者把它们视为自己理念的事实基础 , 反倒还会自觉不自觉地将它们排除在外 。 原因很简单 , 一旦将这类相对性现象也当成自己理念的实然性支撑 , 道德相对主义就不得不承认坑人害人也有因人而异的正当性 , 以致如同文化多元主义或道德多元主义把奴隶主或纳粹的道德原则也当成“多元”中的一个“元”纳入自身那样 , 落入千夫所指的自败境地 。 从这里看 , 如同文化多元主义者或道德多元主义者不得不采取一元主义的方式 , 把奴隶主或纳粹的道德原则从“多元”中排除出去那样 , 道德相对主义者仅仅将关注点聚焦在某些文化的杀婴弃老行为上 , 却不肯对自己社会中坑人害人的不义现象采取宽容尊重的态度 , 再次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他们内心深处还是自发认同不可害人底线的绝对性的 , 拒绝把这条唯一的底线也相对化;他们没有自觉意识到(或不愿明确承认)的只是 , 否定了这条正义底线的相对化 , 肯定了它的绝对性 , 他们倡导的道德相对主义也就不复存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