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孝萱:唐传奇《聂隐娘》考|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四 )


5.《聂隐娘》云:“忽值磨镜少年及门 , 女(聂隐娘)曰:‘此人可与我为夫 。 '白父 , 父不敢不从 , 遂嫁之 。 ”又云:元和八年隐娘辞别刘昌裔时 , “云:‘自此寻山水 , 访至人 , 但乞一虚给与夫 。 '刘如约 , 后渐不知所之” 。 评论家每以《聂隐娘》作者对隐娘婚姻的描写为败笔:草率结婚 , 草率分离 , 似乎有损于女侠的形象 。 其实这种情节 , 几乎已成为唐代侠义小说的公式了 。 请看:
《广记·崔慎思》云:“有少妇年三十余 , 窥之亦有容色 , 唯有二女奴焉 。 慎思遂遣通意……求以为妾 , 许之 , 而不肯言其姓 , 慎思遂纳之 。 二年余 , 崔所取给 , 妇人无倦色 。 ”又云:少妇报仇后 , “谓崔曰:‘……宅及二婢皆自致 , 并以奉赠 , ……'言讫而别”(出《原化记》) 。
同书《贾人妻》云:“(王立)偶与美妇人同路 , 或前或后依随 , 因诚意与言 , 气甚相得 , ……立既悦其人 , 又幸其给 , ……立遂就焉 。 ……每出 , 则必先营办立之一日馔焉 。 及归 , 则又携米肉钱帛以付立 。 日未尝阙 。 ……凡与立居二载 。 ”又云:贾人妻报仇后 , “谓立曰:‘……此居处 , 五百缗自置 , 契书在屏风中 。 室内资储 , 一以相奉 。 ……'言迄 , 收泪而别”(出《集异记》) 。
两篇小说的共同点是:女侠轻儿女之情 , 无室家之恋 , 结合与分手 , 都很自由 , 用不着媒妁 , 夫婿都是低能 , 靠女侠养活 。 这或许就是唐代小说作者赋予女侠的超脱个性吧!(《广记·崔慎思》歌颂女侠杀子 , 曰:“杀其子者 , 以绝其念也 , 古之侠莫能过焉 。 ”反映了当时的审美观念 。 )《聂隐娘》作者囿于当时的审美观念 , 描写隐娘完成其保护刘昌裔不被田季安暗杀的任务之后 , “自此寻山水 , 访至人” , 与磨镜少年分手了 。
6.聂隐娘本无其人 , 其姓其名 , 皆是传奇作者虚构的 。 今案:《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述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人事 , 赞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 , 此其义或成不成 , 然其立意较然 , 不欺其志 , 名垂后世 , 岂妄也哉!”传奇作者赋予传主姓“聂” , 用意在于肯定她继承了中国古代著名刺客聂政“义”的传统 。 古代小说采用这种手法的 , 如《太平广记》卷一九六《豪侠四·荆十三娘》(出《北梦琐言》) , 小说作者赋予传主姓“荆” , 用意在于表扬她继承荆轲 。 在这一点上 , 《荆十三娘》与《聂隐娘》如出一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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