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写字

□莫小君
小时候 , 父亲常对我说:“字就像一个人的脸 , 脸都长得不好看 , 谁会喜欢你 。 要好好把字写好 , 不然 , 长大了要吃字的亏 。 ”当我从“一”开始写字时 , 就不知挨了父亲多少次竹条 。 父亲的字写得不是很好 , 他是不想让我也吃字孬的亏 。 因为有父亲严格地监督我练字 , 如今我的字虽然没有达到印刷体那样具有美感 , 但自己觉得也算接近完美了 。
写好字真的带给了我好处 。 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人人都羡慕的一家国有企业 。 我到单位报到第一天 , 劳资科的办事员不要我 , 理由是我的头发太长 , 像社会上的混混 。 当时社会上男青年都喜欢留大背头、戴墨镜、穿喇叭裤 , 因我的头发长而不要我 , 我不服 , 当即与劳资科的办事员争吵起来 。 五六分钟后 , 一个人进来制止了我们俩的争吵 , 办事员悄悄地跟那个人说了几句 , 那人没说什么 , 只叫我将手里的档案袋拿给他看一下 。 他看了我的档案及简历 , 就对我说:“如果你愿意把头发理一下 , 明天就来上班 , 好吗?”那时 , 一个好的工作单位等于人生已成功了一半 , 我立刻同意去理发了 。 我上班后才得知 , 单位的确有招工规矩:穿奇装异服、留怪发的不招 。 而那位要我的人是劳资科科长 , 正是见我字写得好 , 才破例招了我 。
很长一段时间 , 我都一直很享受写字的乐趣 。 但有一天我突然发现 , 我渐渐放下了笔 , 因为电脑的出现 , 写字这件事渐渐地在日常生活中消失了 。
有一天 , 文友把一篇三千多字的小说发给我看 , 说是她是在手机上写完的 。 我不禁惊讶 。 手机上用的是用拼音输入法 , 三千多个字 , 一个字平均算要按两次 , 这也要按键六千次 , 很难想象她是如何飞速地按着没有温度的手机键盘 , 在手机屏幕那方寸之间写出这些感人的字句的?
不由想起莫言在散文《小说是手工活儿——<生死疲劳>新版后记》中写道:长篇小说《生死疲劳》用了四十三天写了四十三万字(稿纸字数) 。 为什么写得这样快?因为抛弃了电脑 , 重新拿起了笔 。 他说:“当我终于下定决心抛开电脑 , 重新拿起笔 , 又听了笔尖与稿纸摩擦的声音 , 又看到了一行行仿佛自动出现在稿纸上的实实在在的文字 。 不必再去想那些拼音字母 , 不必再眼花缭乱地去选字 , 不必再为字库里找不到的字只能用别的字代替而遗憾 , 只想着小说 , 只想着小说中的人和物 , 只想着那些连绵不断地出现的句子 , 不必去想单个的字儿 。 用笔和纸写出来的 , 就摆在我的桌子上 , 伸手就可触摸 。 当我结束一天的工作 , 放下笔清点稿纸的页数时 , 那种快感是实实在在的 。 ”
我忽然就怀念起自己曾经写的那手好字 。 如果我也想创作出有温度的文字 , 或许可以重新试试握笔写字?
【手机|写字】从那以后 , 我开始努力地寻找握笔写字的机会 。 不安的时候 , 也会坐下来写写字 。 我得承认 , 与纸上的文字促膝长谈 , 人不得不走向内心收敛的核心 , 人生便真的有了豁达、敞亮之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