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华#近代上海的慈善事业,如何促进了都市社会的发育?|专访阮清华( 七 )


阮清华:这里其实涉及一个如何判断谁是弱势群体,哪些人需要救济和需要何种救济的问题。许多无业游民、乞丐、妓女以及一些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他们都有自己的谋生方式,习惯于自由散漫的生活状态,他们中很多人就不愿意接受慈善机构的救济。慈善组织和市政机构可能觉得这些人影响市容市貌、威胁社会秩序稳定,因而需要将他们收容起来进行救济。
但慈善救助的场所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太好,救济标准也不会很高,而且所内都有非常严格的规章制度需要遵守,所以很多人宁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接受救济。那些被强制收容入所的人,就想方设法逃出去,甚至破坏所内设施、捣毁生产机器等,1906年秦锡田在陈行题桥创办的课勤院,以收容改造游民为主,耗资甚巨,五年后被院内生徒捣毁;前述模范工厂游民工厂中也经常有类似事件发生。
所以,慈善救济一定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人群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救济手段,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也不能简单地提供统一的物品救济,而应该采用多样化、精细化的救助,使受救助者真正既能解决面临的困境,又不因此造成新的苦闷和困惑。当然,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此,慈善是需要用财用力的活儿,更是需要用心用情的活儿。
阮清华#近代上海的慈善事业,如何促进了都市社会的发育?|专访阮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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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年11月18日的《上海新报》刊登了一则新闻,常有流氓乞丐,将新死不久的小孩尸身上的衣服剥去,将小孩尸身送往同仁辅元堂请赏的恶劣行为。近代上海慈善救济事业在管理上仍存在很大漏洞,让流氓无赖有可乘之机。
新京报:你在书里认为,被救济者并非任人宰割之辈,难民也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我们经常形容传统中国社会是一盘散沙的、没有自组织能力的。你觉得这种说法是否是有问题的?在“寄柩所风波”(1946年后,大量苏北难民进入上海无处栖身,占据许多各类寄柩所)中,难民和慈善机构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救济与被救济的关系,双方是否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在“寄柩所风波”风波之外,其他时候的被救济者的表达是否也那么有力量?
阮清华:“一盘散沙”这一说法有特定含义,在某些具体的场合其实可能就不适用。“寄柩所风波”中的难民群体在各自占据寄柩所后,为了应对来自外部的驱赶压力,慢慢地自行组织起来,采用共同行动来与慈善组织、同乡团体以及政府部门等进行交涉,无疑是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占据寄柩所的难民群体在慈善组织的救助对象中具有特殊性,不能作为一般受助者的代表。但我在书的结语部分,简单讨论过受济者网络的问题。
近代上海的慈善活动结成了一张张巨大的网络,既有慈善组织之间的网络,也有慈善家群体之间的网络,还有在慈善组织里工作的人员网络,当然受救济者实际上也有自己的网络。受救济者的网络未必有什么组织形式,但相互之间可以交流信息,也在某些特定时期可以约定采取共同行动。被救济者的表达是否有力量或者说力量的大小问题,其实比较难以回答。但是慈善组织救济标准的提高、堂内救助条件的改善等往往都不是慈善组织主动进行的,而是由受救济者的反馈和要求实现的。另外,那些受到强制收容、被迫接受改造的被救济者,往往通过群体的力量进行反抗,像前面提到的那些捣毁机器和机构的行为一样,都可以看作是被救济者表达的结果,看起来也是很有力量的。
清末民国上海的慈善经验,对当下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什么样的启发?
新京报:你对比了当时上海、杭州、宁波、北京的慈善事业的发展,发现上海独胜一筹,有自下而上的慈善网络,成为了当时的“慈善之都”。为何上海能力克这几座城市成为当时的“慈善之都”?这对当下中国发展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什么样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