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司马迁及其《史记》「祝总斌说史记兼论司马迁史记的得名问题」( 五 )


我以为这和到汉代称引国家史书名之为“史《记》”已不多见,二者关连已逐渐淡化紧密联系 。据《汉书·艺文志》 , 西汉记事之国家史书已渐改称《汉着记》,凡百九十卷,“师古曰若今之起居注” [63] 。《汉书·五行志》“凡《汉着纪(记)》,十二世(由高祖至平帝),二百一十二年” [64] 。《汉书·谷永传》成帝时上书言灾异,称“八世《着记》(由高祖至元帝)” [65] 。《后汉书·皇后纪》和熹邓皇后时平原侯刘毅上书称“汉之旧典,世有《注记》” [66] 。《后汉书·文苑李尤传》安帝时“受诏”与刘珍等“俱撰《汉》”[67](后汉应劭《风俗通义》卷八《祀典·灶神》已称引此“《汉》” [68]) 。又《风俗通义》“按《明帝起居注》”云云[69] 。后汉荀悦《申鉴·时事第二》“先帝故事有《起居注》” [70] 。《隋书·经籍志二》著录《汉献帝起居注》五卷;并附称“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云云[71] 。总之 , 称引国家史书,名之为“史《记》”的历史和影响渐渐成为过去,它被新的各种名称代替了 。这便为司马迁个人著作得以获“史《记》”之名准备了前提 。
其演变情况当是这样的:
前述司马迁其书还有《太史公记》和《太史记》之名 。《太史公记》最早见于《汉书·杨恽传》“恽始读外祖《太史公记》” [72] 。按《太史公书》之名乃司马迁自定,杨恽作为晚辈为何要擅改?我以为很可能是因为当时尚有古来国家史书称《记》之传统(前有“秦《记》” , 汉有《着(注)记》,均见上) , 杨恽为突出司马迁此书乃相当于古来国家史书的史学著作性质,故改“书(无论视为'书'或'《书》')”为“《记》”(作“书”则此义不显) 。但因毕竟乃个人著作,且为突出司马迁,故《记》上保留“太史公”三字以别之 。这是先秦两汉书中“史《记》”之“记”本应理解为“《记》”的又一证明 。也正因如此,到东汉中后期当“史《记》”之称进一步淡化[73],而《太史公》则因为在突出司马迁此书相当于国家史书性质上其涵义优于《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及《太史公》 , 因而进一步流行,而后三者则渐被冷落[74] 。以下一事最能反映称《太史公》的意图所在 。如东汉明帝曾批评司马迁此书“微文刺讥,贬损当世(指西汉武帝)” [75];班固不予理睬,仍然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高度评价其书“其文直,其事核(实),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76] 。尽管它违反皇帝意志,可发展到汉末,荀悦在所写《汉纪》评价司马迁此书时依然称引《汉书》,照抄这十七个字,这是这一评价早已深入人心,司马迁此书在人们心目中相当于国家史书之反映[77] 。然而荀悦同时却将《太史公书》改为《太史公》(按《太史公自序》原文作“遭李陵之祸 , ……乃喟然叹曰”云云,然后发愤写作,“自黄帝始”,“为《太史公书》” 。《汉书》照抄《自序》这一段话,后面也作“自黄帝始”,“为《太史公书》” 。而《汉纪》在照抄“遭李陵之祸,喟然而叹”著书之后 , 却改作“始自黄帝,……为《太史公》” [78] 。三者对比 , 以“《记》”代“书”之迹显得十分突出) 。很清楚,这是借此再一次在强调司马迁此书相当于国家史书的“实录”性质 , 因而其《太史公》之“记”,必当为“《记》”,而不是一般理解的记事义之“记”,因为如是后者,改“书”为“记”便无甚意义,荀悦何必要巴巴地通过前述文字排比、对比,突出这一意图!
正是在这一背景和学术风气下,如汉末另一著名学者应劭在所著《风俗通义》中,不但称引《太史公》,而且时而又将它简化为《太史》[79] 。原因当在于称此二名,重点均在《记》,均在肯定司马迁所著乃相当于国家史书(“实录”)的《记》,至于作者称“太史公”或“太史”是都可以的,大家都知道是指司马迁 。由于此故,当古来作为国家史书的“史《记》”之名及影响进一步淡化、消失,《太史公》、《太史》便在不知不觉中又简化为“史《记》”了[80] 。这“史《记》”与古来列国“史《记》”的共同点是,其《记》,全不是义指记事之“记”,而是指史学著作之《记》;区别是后者之“史”是国家记事史官之“史”,而前者之“史”则非国家记事史官之“史”,而是“世主天官”的“太史公”之“史”,因而后者之《记》虽自来是指国家史书,而前者之《记》则化为指司马迁的个人著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