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立先|丛立先 谢轶:剧本杀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 二 )


(一)剧本杀整体作品的构成要件与表现形式
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 是作者享有权利的基础 。 2020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 我国对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相关条款作了三处重要修改 , 解决了长期以来关于作品条款的实践争议:一是明确了作品的定义 , 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二是将“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三是开放性地规定了“其他作品”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曾就本次修法发文作了专门解释 , 构成作品须满足四个要件:具有独创性;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能以一定形式表现;智力成果 。 经过前述充分讨论和立法确认 ,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采用了作品类型开放的模式 。 换而言之 ,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均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作品的类型主要表现为《著作权法》中明确列举的八类(具体有十三种)作品 , 但在特殊情况下 , 也可能有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作品存在 , 亦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 故特定主题剧本杀的整体表达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 首先要界定其是否满足整体作品的构成要件 , 以及其表现形式是否属于某种作品类型 。
剧本杀整体表达一般是包含以下要素内容的有机结合 。 1.剧本 。 剧本是剧本杀的核心要素 , 以文字方式描述故事剧情、情节递进流程等内容 。 2.游戏规则 。 游戏规则将剧本切分为碎片化的行动片段 , 引导玩家利用线索卡牌来整合已有的故事信息 , 最终在游戏中还原剧本 , 是剧本杀进行下去的关键要素 。 3.场景设计及施工相关的各种图 , 包括平面布局图、灯点设计图、施工装修图、场景效果图等 。 其中 , 一部分由专业的设计公司设计 , 大部分剧本杀的主题设计由开发者结合对剧本的理解 , 根据脑海中欲呈现的效果 , 指导现场施工人员直接施工做出 , 体现了个人的设计风格 。 4.场景内的各种道具和物品摆放、机关设计及光电效果 。 道具物品、通用机关大部分为外部采购 , 然后根据剧情呈现需要组合搭配;少数道具、机关可能是开发者自行研发设计 , 结合场景及故事环境 , 营造出某种氛围效果 。 5.背景音效、视频和录音 。 背景音效、视频大部分由网上下载混剪而成 , 少数由开发者拟音而成;背景播放的画外音 , 通常是剧本杀体验店的员工或外包给配音演员 , 根据已写好的台本录制 。 6.NPC表演 。 大部分的NPC表演会结合剧情需要提前彩排、训练 , 演出时严格执行剧本、舞曲编排中规定的动作、声音、表情 , 无即兴创作或改编的内容 。 少部分实景剧本杀的开发者会让NPC在剧情的基础上自由发挥进行即兴表演 。 以上要素结合而成的剧本杀整体表达符合现行《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作品构成要件 。 一是其中包含的独创性内容很多 , 包括场景的设计、道具的摆放、多媒体效果的展示、演员生动的表演等贯穿了整个游戏的呈现过程;二是通过多种手法 , 剧本杀的整体表达使玩家完全沉浸于创作者和工作人员所营造的虚拟环境之中 , 给人带来一种精神享受和文化体会 , 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三是剧本杀整体表达具有可复制性、固定性或以一定形式表现的特点;最后 , 剧本杀整体表达是创作者经过创新式智力创作和设计形成的一种智力成果 。 因此 , 剧本杀整体表达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可以认定为一种整体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