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得流油|刘先银逻辑解析《道德经》:“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13)


海德格尔对于《老子·十一章》的如上解读 , 并非随意发挥 , 恰是基于其对于该章的乌拉的德文译文的改动 。 在海德格尔看来 , 此章(其实是改动后的译文)讨论车、器、室的存在根据 , 也即讨论存在者(有)存在的根据(无);此章表达的思想是车、器、室的存在根据在于车、器、室所构成的空间、空虚处 , 也即存在者(有)存在的根据(无)是存在者所构成的空间、空虚处(无) 。 由于存在者所构成的空间、空虚处乃是由构成存在者的各种存在者或曰别的存在者所构成 , 属于各种存在者或曰别的存在者“之间的空处”(无)或“中间的空处”(无) 。 例如 , 构成车的空间、空虚处是由构成车的“三十辐”等所构成 , 属于“三十辐”等“之间的空处”;构成器的空间、空虚处是由陶土所构成 , 属于陶土“中间的空处”;构成室的空间、空虚处是由“户、牖”等所构成 , 属于“户、牖”等“之间的空处” 。 这表明 , 所谓“无”、所谓“空处”就不是与存在者无关的绝对的“无”、绝对的“空处” , 而是属于存在之“无”、存在之“空处” 。 海德格尔于是判断此章区分了存在与存在者 , “包含着”关于“在之间”的表述 。
此外 , 海德格尔在1949年所作的讲演《物》中 , 有一段话 , 可以看作是对该章中的“埏埴以为器 , 当其无 , 有器之用”的解读 , 更可以看作是对其所作的发挥:“构成壶并且使壶得以站立的壁和底 , 并不是真正起容纳作用的东西 。 而如果真正起容纳作用的东西在于壶之虚空 , 那么 , 在转盘上塑造成壶壁和壶底的陶匠就并没有真正地制作这把壶 。 他只是塑造陶土而已 。 不对——他只是塑造虚空而已 。 为这种虚空 , 进入虚空之中并且从虚空而来 , 他把陶土塑造成形体 。 首先而且始终地 , 陶匠把握到不可把捉的虚空 , 并且把它置造出来 , 使之成为有容纳作用的东西而进入器皿形态中 。 壶之虚空决定着任何置造动作 。 器皿的物性因素绝不在于它由以构成的材料 , 而在于起容纳作用的虚空” 。 在老子那里 , 器是由陶匠利用陶土制作出来的 , 器的价值、作用不取决于构成它的陶土 , 而是取决于陶土所构成的空间、空虚处也即器的空间、空虚处 , 是器的空间、空虚处使得器具有容纳他物的价值、作用 。 海德格尔则以壶为例论述老子的这个观点:构成壶的陶土、陶土制成的壶之壁与壶之底使壶得以存在 , 但是 , 壶的价值、作用也即壶的“容纳作用”并不取决于构成它的陶土、陶土制成的壶之壁与壶之底 , 而是取决于“壶之虚空” , 因此壶之为壶、壶之本性决定于“壶之虚空” , 而不决定于构成它的陶土、壶之壁与壶之底;扩而言之 , “器皿的物性因素绝不在于它由以构成的材料 , 而在于起容纳作用的虚空” 。 正是在此意义上 , 陶匠制作壶在质的意义上就不是塑造陶土、塑造壶壁和壶底 , 而是在“塑造虚空” , 塑造有容纳作用的“虚空” , 并使这具有容纳作用的“虚空”“进入器皿形态中” , 例如 , 进入壶的形态中 。 由海德格尔的以上论述可以看出 , 他在此没有把“器之用”之“用”理解为“存在” , 而是老老实的理解为“用”;不过 , 他还是把老子关于“器之用”在于器之空间、空虚处或曰具有容纳作用的虚空的观点向前引申为器之质、“器皿的物性因素”在于器之空间、空虚处或曰具有容纳作用的虚空 。 由于海德格尔在此没有把“器之用”之“用”理解为“存在” , 而是老老实地理解为“用” , 也说明海德格尔并不是不了解《老子·十一章》的“原意” , 其对《老子·十一章》德文译文的改动应该说是故意的 。